滁州市助企政策汇编(市本级)—服务保障(9条)

发布日期:2022-07-14 11:37来源:滁州市企业服务中心阅读:字体【  

39.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

【享受主体】

新开办且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

【政策内容】

为全市新开办且注册地在我市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企业分支结构),提供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分别是:法定名称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章和发票章共5枚)。

【申请途径】

移动端申请链接:线上办理证照等业务的同时,自动关联印章刻制申办业务,平台同步推送。

线下申请地点:政务大厅企业开办综合窗口。

【申请材料】

在受理窗口填报申办材料,窗口部门间共享传递,企业无需重复提交。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滁州市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印章刻制服务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滁四最办[2020]

5号)。

【责任部门】

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40.缓缴住房公积金、延期还贷

【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缴存人。

【政策内容】

(1)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2022年6月至12月的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2)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服务窗口。

【申请材料】

(1)企业填写《受疫情影响企业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表》。

(2)缴存人填写《受疫情影响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延期还款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滁金管委〔2022〕2号)。

【责任部门】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


41.企业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实行“一网通办”

【享受主体】

新开办企业。

【政策内容】

新设立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同时,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企业开办平台直接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申请途径】

PC端申请链接 https://www.ahzwfw.gov.cn/。

【政策依据】

《关于创新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的通知》(滁金管〔2021〕9号)。

【责任部门】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各分支机构。


42.打造行业典范

【享受主体】

服务业中小企业。

【政策内容】

指导申报单位围绕安全放心、质量放心、价格放心、服务放心、维权放心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开展相关活动,打造行业典范。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各县(市、区)12315中心、消保委秘书处。

【申请材料】

(1)《消费示范单位申报表》《消费纠纷处理制度》承诺内容。

(2)经营者对照认定标准要求提交的自评报告等相关材料。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2022年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滁消保委字〔2022〕9号)。

【责任部门】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43.助力“安徽品牌”建设

【享受主体】

(1)产品出品方为滁州市辖区登记注册的企业,生产经营在3年以上(科技类企业为2年)。

(2)申报商品商标注册人与注册企业名称一致。

(3)产品能够充分体现滁州地域特色和文化。

(4)在企业文化、智能、时尚感、科技含量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消费者认可度高。

(5)产品质量有保证,近一年无质量抽检不合格情况。

(6)申报主体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制,1年内无重大消费投诉。

(7)产品为线下实体店7日无理由退货承诺产品(不适用 7 日无理由退货商品除外)。

【政策内容】

加强与本区域非遗保护、老字号等机构的联系沟通,动员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尤其注重挖掘科技含量高、市场口碑优的科技类新产品。

【申请途径】

线下申请地点:各县(市、区)12315中心、消保委秘书处。

【申请材料】

(1)填写《2022年滁州特色伴手礼评测申报表》。

(2)申报企业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3)获得非遗、老字号、知识产权、地理标志认证的,应提交相关证书复印件。

(4)申报企业和商品在地域特色、科技感、文化与品质等方面简介、商品照片(包括商品外包装)2—3张;

(5)其他相关材料。。

【政策依据】

《关于开展2022年滁州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的通知》(滁消保委字〔2022〕12 号)。

【责任部门】

滁州市市场监管局。


44.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政策

【享受主体】

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

【政策内容】

对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在公示期内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等的投标人,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多家投标人的综合的人和价格得分均相同时,以信用得分高的优先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申请途径】

招标文件中载明内容,不需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管〔2022〕1号)。

【责任部门】

市公管局。


45.推行工程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政策

【享受主体】

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

【政策内容】

推行银行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一律不得拒绝。工程建设领域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4项保证金外,一律不得违规新设或者变相违规设立其他各类涉企保证金。

【申请途径】

招标文件中载明内容,不需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管〔2022〕1号)。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人社局、市公管局。


46.降低投标和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政策

【享受主体】

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工程施工企业。

【政策内容】

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等,应降低保证金缴存金额,其中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50万元;履约保证不得超过中标合同金额的2%。

【申请途径】

招标文件中载明内容,不需申请。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持续推进建筑业发展的十二条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建管〔2022〕1号)。

【责任部门】

市公管局。


47.滁州市区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及聘用务工人员住房优惠政策

【享受主体】

适用于滁州市区包括市直和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琅琊山风景区及琅琊区、南谯区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的各类人才及聘用的务工人员。

【政策内容】

对滁州市区包括市直和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琅琊山风景区及琅琊区、南谯区所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含国有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的各类人才及聘用的务工人员给予购房或租房补贴。

【申请途径】

移动端申请链接:皖事通APP惠企直达。

线下申请地点:市人才办、琅琊南谯区人才办。

【申请材料】

(1)承诺书。

(2)学历证明。

(3)工资流水。

(4)劳动合同等材料。

【政策依据】

《滁州市区企业和科教研发机构引进人才及聘用务工人员住房优惠政策(试行)》(滁政办〔2017〕60 号)

【责任部门】

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