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投资促进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措施。
(二)分析研究各类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组织编制产业招商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年度总体方案,提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筹备市本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投资环境。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深度对接各地商会、协会等。负责驻外招商工作站及招商代理的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踏勘和核查招商引资项目,参与相关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
(五)组织开展项目帮办和企业帮扶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企业帮办和帮扶工作。
(六)建立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职能转变。市投资促进局应统筹协调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构建招商与安商并重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调查研究,着重分析和研究各类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科学研判和引进契合地方实际的特色产业项目,促进产业投资快速增长。二是深化帮办帮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瓶颈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促进企业投资稳步增长。三是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与安商富商并行,激发新的投资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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