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权责清单的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06-11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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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滁州市投资促进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市投资促进局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政策措施。

    (二)分析研究各类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组织编制产业招商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投资促进工作年度总体方案,提出年度招商引资目标任务分解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筹备市本级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宣传推介投资环境。组织开展投资促进战略合作,深度对接各地商会、协会等。负责驻外招商工作站及招商代理的管理。

    (四)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踏勘和核查招商引资项目,参与相关投资项目的研究论证和重大项目的商务谈判。

    (五)组织开展项目帮办和企业帮扶工作,指导和协调各县(市、区)企业帮办和帮扶工作。

    (六)建立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监督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考核评价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八)职能转变。市投资促进局应统筹协调全市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构建招商与安商并重的工作机制。一是强化调查研究,着重分析和研究各类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科学研判和引进契合地方实际的特色产业项目,促进产业投资快速增长。二是深化帮办帮扶,想方设法为企业解决瓶颈问题,提升服务企业水平,促进企业投资稳步增长。三是优化投资环境,推进招商引资与安商富商并行,激发新的投资增长点,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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